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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位前一陣子很有名,頭髮微禿老兄說的好,
「你不要說我說謊,說謊是我的權利,
你不是法官,你沒有權利要求我說實話,我也沒有義務要對你說實話。」

句句鏗鏘有力,雖有吊詭之處,但卻無法辯駁。
而這就是說話的藝術。
雖然你可能不苟同,
但他的論述是以憲法言論自由基本權的保障為出發點,
你根本無法反駁。

厲害,我喜歡這種人!

我不會學他,因為這種人處在世上會倍感孤獨。
因為沒有人會想要跟這種人一起豁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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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lan236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